人力资源服务资讯

期次:第10期       查看:60


四部⻔印发《关于进⼀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治区、直辖市及新疆⽣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地区)可根据本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社会保险基⾦状况,进⼀步扩⼤缓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本地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产经营困难的中⼩微企业、以单位⽅式参保的个体⼯商⼾、参加企业职⼯基本养⽼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允许企业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等⽅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

⼯信部:印发促进中⼩企业特⾊产业集群发展暂⾏办法

“⼗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认定200个左右集群,引导和⽀持地⽅培育⼀批省级集群。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强集群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健全⼯业互联⽹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应⽤,搭建资源共享和管理平台,提升集群数字化管理⽔平。